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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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考虑到的钱款

 


2005 年 1 月,超过 40 位的共同基金管理人遭到上述基金股东的起诉,被指控这些基金在偿付计划付现时,收到的款不足 20 亿美元。这些诉讼中致命的一条指控是:这些共同基金未能呈交索赔申请表,违背了他们对他们股东应尽的受托义务。然而看起来任何一家法庭都未能解决这个必须先行处理的争议,即呈交索赔申请表是否为集体投资者的受托义务。已有先例明确表示公司的官员和董事对股东负有保护公司资产的义务。这样的话,存在这样的可能即:从证券群体诉讼偿付计划中收款是共同基金对共同基金的股东应负的义务。也存在这样的可能:养老基金的受托人也负有同样的义务。

事实上,詹姆斯·考克斯 ( James D. Cox ) 教授和兰达尔·托马斯 ( Randall S. Thomas ) 教授在一篇将要发表的文章中提出,在证券欺诈群体诉讼解决过程中,集体投资者毫无疑问有法律义务呈交索赔。这一观点源自 Caremark Derivative Litigation 一案,该案中,特拉华州大法官法庭判决,董事会有义务监督公司在实现它的目标时是否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作。大法官艾伦 (Allen) 特别写到,董事有义务作出真诚的判断,即公司的信息是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以正常时间顺序让人们得知的。如果一个公司无法进行此类的真诚判断,公司将承担因不遵守现行法律准则所导致的损失。根据这一理论,如果集体投资者没有制定好完善的制度提交索赔申请表,他们将要承担责任。

而事实上某些上述共同基金确实在偿付计划中呈交索赔,而这导致某些基金的申诉被驳回,可能这些被告很多人未呈交索赔申请表。并不仅仅是共同基金行业未呈交索赔申请表。事实上,考克斯和托马斯教授发现实际被调查的集体投资者仅有 28% 在群体诉讼偿付计划中呈交了索赔。这一数字出奇的低,要知道在 2004 年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偿付计划中,有 54.5 亿美元的现金要发放给被欺诈的投资者。由于集体投资者未能呈交索赔申请表,未索赔的偿付款中他们没有考虑的,各种情况加起来有 10 亿美元到 20 亿美元。集体投资者未能呈交索赔申请表,还让那些呈交了索赔申请表的受托人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因为偿付是根据持股比例和遭受损失比例进行分发的,由于投资机构中未呈交索赔申请表的比例如此之高,呈交了索赔申请表的集体投资者被判获得更多的钱。此外,被负责任的受托人追回的款不是一笔小数目。威斯康星州投资委员会 ( State of Wisconsin Investment Board ) 估计,去年他们追回了大约七百万美元的群体诉讼偿付款,而宾夕法尼亚州学校员工退休系统 ( Pennsylvania School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 ) 估计去年追回了大约 1,200 万美元。其他集体投资者,无论其公司大小,本也可追回钱,但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呈交索赔申请表。根据上述的 Caremark 标准,类似公共养老基金 ( public pension funds ) 和养老金联盟基金 ( union pension funds ) 的集体投资者,如果他们未能勤勉地呈交他们的索赔申请表,不但不能从偿付计划中追回钱款,还要面临被起诉的可能。

不过,只要他们同步完成他们的受托义务,集体投资者就可以有解决方案使他们免于被起诉的危险。史夫仁和巴洛卫律师事务所提供全面的投资组合监督方案,追踪每一个涉及到集体投资者利益的群体诉讼偿付计划。该服务对我们的客户是免费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我们不仅监督涉及到集体投资者经济利益的偿付计划,而且事实上史夫仁和巴洛卫律师事务所可以代表其客户呈交索赔申请的证据。该免费服务可以让集体投资者万无一失的完成他们的受托义务,免于被起诉的可能,更重要的是从群体诉讼偿付计划中追回钱款。欲了解有关我们投资组合监督服务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柴科律师(Darren J. Check),电话: (610) 822-2235 。


数十亿的巨款从您指间溜走:金融机构不参与证券群体诉讼偿付计划的实例及其法律后果

文:詹姆斯·考克斯 兰达尔·托马斯



Letting Billions Slip Through Your Fingers: Empirical Evidence and Legal Implications of the Failur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Participate in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ttlements

By James D. Cox and Randall S. Thomas